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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须知
欢迎您通过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门户网站申请信息公开,能够为您的生活、工作、学习提供信息服务,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,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1、信息公开申请系统,只适用于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的信息申请。
2、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人,原则上应通过网站、信函、传真的方式书面提出申请,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口头方式提出申请。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,为提高效率,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申请人身份、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,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、明确,带*为必填/必选项,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。
3、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,我单位将进行登记确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我单位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: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;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(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申请,本单位将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,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)。
4、凡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的事项申请,将不予受理或答复。